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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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雅市教办〔2017〕143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雅安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7月5日
 
 
 
雅安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学校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雅办函〔2017〕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职责及工作原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指挥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应急指挥部负责决定启动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指挥、协调解决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在市上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实施停课等措施。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
2、属地负责,区域防控。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学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畅通信息,及时响应。加强与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情报信息沟通,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信息接收、预报、预警和响应体系,及时掌握信息、发出预警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学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5、部门联动,广泛参与。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术语及定义
(一)空气质量指数AQI
空气质量指数(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数。参与空气质量指数评价的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
(二)空气质量等级
根据AQI的区间范围规定相应的空气质量等级:优(0~50),良(51~100),轻度污染(101~150),中度污染(151~200),重度污染(201~300),严重污染(>300)。其中重污染天气包括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等级。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不同等级应急响应级别配套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等。
五、预警分级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六、应急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与之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教育系统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教育系统师生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动汽车或共享单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教育系统涉及生产施工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教育系统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教育系统师生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动汽车或共享单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教育系统绿色消费,单位和职工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教育系统涉及生产施工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产生排放;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严格执行《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强制性规定。
(三)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2)停止举办大型集体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教育系统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教育系统师生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动汽车或共享单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教育系统绿色消费,单位和职工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教育系统涉及生产施工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5)倡导教育系统的单位、学校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严格执行《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强制性规定。
(四)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对于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于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2)停止举办大型集体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教育系统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教育系统师生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动汽车或共享单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教育系统绿色消费,单位和职工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教育系统涉及生产施工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5)倡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严格执行《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五)补充说明
1、节假日放学期间,发生空气重污染时,以提醒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为主。
2、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
七、应急响应
(一)预警发布
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一般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等。发布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应明确预警解除时间。
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并发布信息、下达指令;黄色、蓝色预警信息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并发布信息、下达指令。
(二)预警响应
市教育局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预警指令后,启动预案开展预警响应,组织实施相关措施,督查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采取应急措施并执行到位。
预警期间,市教育局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令接收情况,按指令要求反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终止后,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应对工作情况。
(三)预警升降级
接到预警升降级信息后,按相应级别预警启动。
(四)预警解除
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按照发布时明确的时间过程按期解除时,不再设定报批程序,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接发布解除指令,蓝色预警在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延长预警响应时间或提前解除预警响应时,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相应级别预警启动的审批流程执行解除审批。
(五)信息发布与宣传
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网络、手机APP、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广大师生发布预警信息、健康防护警示信息,方便师生及时了解空气重污染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加强自身健康防护。
要加强科普宣传教育,科学解读空气重污染的成因、污染危害、应对措施,引导师生采用科学方法,主动参与应对。
要依据部门职责,主动向社会发布应对工作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员师生参与,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信息报告与总结评估
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结束2日内,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和驻雅中专校向市教育局报送本次应对工作信息,市教育局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6日内,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和驻雅中专校应及时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以及应对工作效果等情况的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向市教育局提交应急总结报告。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应对全年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接收发布情况,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社会及经济效益,同时评估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上年度的总结评估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并报送市教育局。
八、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应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构,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工作台账,完善实施流程,明确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适时开展培训演练,不断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做到准备充分,应急迅速,措施有效,监管有力。
市教育局将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市对县(区)教育局和市属院校的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未能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严肃问责处理。
九、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及修订
预案的编制及修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指南、技术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保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案备案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和驻雅中专校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预案培训演练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预案的培训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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