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6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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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雅市教办〔2015〕96号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5〕03号)的统一安排,今年秋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15年9月10日开始至12月10日截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秋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2015年9月10日之前。

2.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认定信息时间:2015年9月10日之前。

3.全市统一认定时间:2015年9月10日---12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2015年12月11日---12月20日。

4.网上报名时间: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等三类教师2015年9月10日---10月15日;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等三类教师由各县区认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范围内调整。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等三类教师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等三类教师由各县(区)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6.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2015年10月30日---12月10日。

7.本次认定结束时间:2015年12月10日。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

1.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三类教师资格申请者在雨城区教育局人事科(雅安市雨城区沿江东路111号雨城区教育局三楼)进行确认。

2.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三类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指定体检医院为: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在职教师在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8.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师范类毕业并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供);

9.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者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下载,体检表可在雅安市教育局网站——政务公开-公示栏《雅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法规的公告》中下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本机构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计划,并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工作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局政策法规科。邮箱:yaszcfgk@163.com

(二)今年秋季不面向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三)对各县(区)行政区内申请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条件审查后,于现场确认时间内统一报雨城区教育局人事科(雅安市雨城区沿江东路111号雨城区教育局三楼)进行确认。

(四)《雅安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见雅安市教育局网站——政务公开-公示栏。

 

 

                                     雅安市教育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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