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10 14:52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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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雅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更新。需要获得雅安市教育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可以参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雅安市教育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以下几类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1.概况信息: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情况;

2.决策信息: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等;

3.法规公文:涉及教育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需公开的政策和制度;

4.规划计划: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年度统计信息等;

5.人事信息:人员的招考公告、聘用公示等;

6.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

7.其他工作。

(二)主动公开渠道

1.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aan.gov.cn)是我局信息公开主平台之一公众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后点击导航栏“政务公开”栏目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点击“市教育局”即可查看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2.雅安市教育局网站

雅安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an.gov.cn)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公众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点击网站上对应栏目查看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其他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我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1)雅安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头条号;

(2)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3)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以我局名义发布或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雅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5—2220212

传真号码0835—2220212

电子邮件sjyj@yaan.gov.cn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邮政编码625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单位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或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的受理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办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投诉电话、市监察局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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