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2019年秋季学期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收费项目公示
时间:2019-08-25 17:38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6〕36号)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392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秋季学期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校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

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高中阶段

报名考试费

(元/生)

住宿费

(元/生.期)

预收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愿搭伙费

小学

0

0

80(3—6年级收取)

学生自愿参加,由医保部门收取

自愿搭伙、按月收取、专款专用、据实结算、不得盈利

初中

城区初中

60

雨城区:雅安中学460;一中360;二中360、380;七中320;

名山区:名山二中380

初一、初二年级260;

初三年级330

农村初中

0

备注

初三学生缴纳

住校生缴纳

学生自愿、学校代购、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教辅材料征订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392号)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54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校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

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学费

(元/生.期)

考试考务费

住宿费

(元/生.期)

课本费

(元/生.期)

作业本费

(元/生.期)

预收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愿搭伙费

高中毕业会考

(元/生.科)

高考考试

(元/生)

一般课程

信息技术学业考试

高考报名考试费

普通高考外语口试费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报名考试费

成人高考免试生报名费

省级及以上示范高中

460

5

6

130

5

200

25

雅安中学460;名山中学公寓式管理650、老宿舍500;汉一中330;雨城二中360、380。

300

30

高一、高二年级300;

高三年级400

学生自愿参加,由医保部门收取

自愿搭伙、按月收取专款专用、据实结算、不得盈利

市级示范高中

340

雨城一中360;荥经中学400;汉二中330;石棉中学300;天全中学520;芦山中学350。

一般高中

280

名三中430;宝兴中学200。

备注




参加高考学生网上报名缴纳

住校生缴纳

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学生自愿、学校代购、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教辅材料征订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392号)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541号)文件规定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职业高级中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校类型

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学费

(元/生.年)

住宿费

(元/生.期)

中职对口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费(元/生.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愿搭伙费

其他代管费及服务性收费

职业高级中学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

荥经县职业高中500;汉源县职业高中330;石棉县职业高中150;天全县职业高中150;雅安市职业高中500。

100

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医保部门收取。

学生自愿在校搭伙的,伙食费用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

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

继续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川价发〔2005〕122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2005〕190号)执行。

收费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等《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执行。

短期培训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非学历短期培训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5〕925号)文件执行。

(四)学前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县(区)

幼儿园名称

行政事业性收费

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保教费(元/生.期)

伙食费(含点心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雨城区

第一幼儿园

1700

自愿搭伙、按月收取、专款专用、据实结算、不得盈利

学生自愿参加,由医保部门收取

第三幼儿园

1550

实验幼儿园

1550

城市普通公办幼儿园

1400

农村公办幼儿园

800

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

580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480

名山区

第一幼儿园

1550

第二幼儿园

1550

实验小学附设学前班

1200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490

荥经县

城区幼儿园

1100

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

750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600

汉源县

城镇幼儿园(县城、九襄城区)

1200

农村幼儿园

1100

小学附设学前班

按汉源县发改部门审定文件执行

石棉县

城区幼儿园

1300

乡镇中心幼儿园

800

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

300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300

天全县

城区幼儿园

1200

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

950

农村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950

芦山县

城区幼儿园

800

农村幼儿园

495

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

450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400

宝兴县

宝兴县幼儿园

800

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

300

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300

备注

鼓励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假期保教费标准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二、投诉举报电话

雅安市教育局:(0835)2829957

雅安市市场监管局:(0835)12315


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8月25日                         

站点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21  雅安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
主办:雅安市教育局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4楼B座 办公电话:0835—2220212 传真:0835—2220212
蜀ICP备1901764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85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