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09 15:03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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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雅安中学,雅安天立学校,四川省档案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雅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安委〔2022〕17号)要求,市教育局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非责任事故,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织密织牢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地各校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及较大以上非责任事故,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及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以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群体性人员伤亡。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15条措施

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雅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安委〔2022〕17号)要求,对照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工作中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将贯穿到2022年末,各地各校要把握教育规律,针对季节性学校安全管理特点,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任务,统筹部署、分类推进、务求实效,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师生安全、校园平安。

(二)聚焦校园安全重点,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地各校要针对校园人员密集、人群特殊等特点,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及时整改治理,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事故。

1.切实加强校园火灾防范大排查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管理,把握“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消防工作基本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明确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防火要求,疏通消防通道。继续抓好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确保功能正常有效。要密切联动消防、住建、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达标作为培训办学准入的首要条件。要加快推进校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并积极创造条件,在食堂操作间、涉及使用危化物品实验室等地安装自动喷淋、自动灭火喷撒、动火离人报警等技防设施设备。

2.切实加强涉生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大检查。(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采取校车实时运行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协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加大对校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毒驾酒驾、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要加强家校共育,教育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教育管理学生主动抵制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法载客交通工具,自觉拒绝乘坐超载超员车。(2)规范并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私家车出入校园管理,要规范校内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校内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有效措施,坚决预防和杜绝教职工私家车出入校园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要主动邀请属地公安交管部门指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校园交通安全执法和打击校门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力度,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

3.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及流行病预防工作大排查。(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健全落实行之有效的食品采购与保管、食品加工与制作、餐具清洗与保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卫生检查与餐厅卫生管理、食物留样与食物中毒报告等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源头和细节管理。要加强过程监管监控,在原材料进货渠道、操作售卖等环节落实监管职责,通过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在操作间安设监控设备“明厨亮灶”等技防手段,有效预防和杜绝人为投毒事件发生。(2)抓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学校属人员密集场所,学生间接触频繁,极易因发现不及时、防控不得力,导致流行性和传染性疾病在校园内暴发。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和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特别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统一工作布置和要求,抓早、抓实、抓细传染病、流行病预防工作。

4.狠抓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大排查。各地各校要切实巩固提升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在全面完成“6个100%”基础上,将“三防”建设作为校园治安防范和反恐防暴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在当地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深入推动“护校安园”活动,进一步健全校园治安防范制度,充实校园专业安保力量,加强安保人员技能培训,落实校园安保经费,完善校园安防设施,着力构建“安保专业化、巡防制度化、技防科学化、防治常态化”的“四化”防范体系。存在教学区和教职工住宿区无法有效隔离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增强防范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5.加强校园危化物品安全管理大排查。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危化物品使用的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采购、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尤其是对危化品存储、领用、处置的管理,要采取分类收集、妥善存储、标识注明等方式,将危险废弃物及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校园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升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6.抓好学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大排查。各地各校要针对食堂、实验室、开水房等场所使用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有压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使用登记台账,加强常规检查和巡查,重点核查设备是否在检验认定有效使用期内使用,有无私自改造维修的情况,安全保护装备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操作技能是否熟练,安全操作人员是否了解设备风险和应对措施,有无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梯维护单位是否定期到位进行安全检测作业,确保学校动力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

7.切实加强校园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涉及校园在建工程(含维修加固工程)学校要全面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责成施工单位重点排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防滑、防坍塌、防高坠、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要督促施工单位隔离打围,严格区分施工区域与学生活动区域之间的界限,坚决杜绝施工坠落物对学生造成伤害。

8.切实加强校园燃气安全管理大排查。要深刻汲取各类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对校园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系列安排部署,特别要针对老旧城区的老旧校舍、乡镇学校的校园内燃气管道接口松动、灶具老化等方面涉及的用气安全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要邀请专业技术力量和有资质机构进入校园,协同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校园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安设工作。

9.协同配合加强校园周边隐患大排查。各县(区)要协同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气象等部门,指导学校配合做好校园周边地灾、防汛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汛期中要充分了解汛情、水情、灾难性强降雨预警预报,落实防汛减灾“三检查、三避让”的工作要求;要协同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生态环境保护、消防救援等部门扎实推进校园周边治安防范、防恐防暴、防欺凌,对校园周边油库、气库、加油(气)站、液化气罐(存储、分装、使用)、燃气管道、危化企业、用电线路、餐饮、酒店、网吧等涉及动火、动气、用电项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企业隐患全面开展专业性、针对性排查治理。

10.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和守校护校工作大排查。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大型活动、敏感节点、汛期、暑假、中高考等重点时段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节假日校园值守、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要按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信息。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完善节假日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好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三)突出问题整改,实行隐患动态清零。

各地各校要清醒认识当前世纪疫情、外部复杂环境冲击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针对气温逐步上升,局部地区雷雨、大风天气增多,以及进入汛期、高温期以后出现的新情况,对本地本校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防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校要立足教育主阵地,将安全宣传教育贯穿大排查全过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开设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要结合季节性学校安全管理特点,确定不同阶段的安全教育针对性内容,坚持不懈抓好安全教育“春秋季开学第一课”“日放学前一分钟”“周假前一刻钟”“学期(包括法定假日)放假前一课时”,开展一次预防传染病、消防、交通(节假日出行安全)、防溺水、防欺凌、治安防范、防灾减灾、集体活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拥挤踩踏、反诈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通过课程、课堂、活动、体验、竞赛等形式,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有效避免事故发生。要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间存在的矛盾,深入细致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矛盾调解工作,特别要抓好思想和行为偏激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有效避免学生间相互伤害(欺凌)事件发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针对性开展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史教职工摸排,坚决杜绝发生教职员工伤害学生事件。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4月下旬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下旬)。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本校安全形势,制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短信、新媒体,邀请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全市教育系统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三查”阶段(5月上旬至7月15日)。针对“五一”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成都大运会等敏感时期,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认真开展督导检查。

一是学校自查(4月下旬至5月15日)。各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发现一起、登记一起、销号一起。

二是县(区)检查(5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理。

是市级督查(6月16日至7月15日)。市教育局将按照局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学校制度,5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学校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安全大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的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三)问题整改阶段(当前至9月20日)。对学校自查、县(区)检查、市级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学校要对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市教育局将进行暗访督查,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校要迅速行动,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同时,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疫情防控。

(二)落实考核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市教育局将把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组织督导组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县(区)、学校,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坚持属地为主与教育主管部门督导相结合、学校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信息报送,准确反映成果。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驻雅中职学校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安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梳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内容要精炼简洁,数据要真实准确,要突出重点、凸显亮点),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联系电话:223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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