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教育局“四个强化”落实减负新规
时间:2017-09-04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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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四川省教育厅出台中小学生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芦山县教育局赓即强化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迅速明确工作责任分工。成立芦山县中小学生减负领导小组,相继召开班子会、党委会、校长会进行安排部署,将贯彻落实减负新规纳入办学效益考核,列入局纪委和责任督学重点督查督导内容,以及专项视导重点工作。局长是全县中小学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为本校学生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局纪委组建专项督察组,负责督察、追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学习,深入把握新规精神实质。把减负新规列入党委会、职工会、校长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教师培训、暑期学习的必学内容,要求学深学透,并撰写心得体会,在教育系统上下、教师职工内部达成共识,中小学生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把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上升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范畴,对学校、教师的要求更高,追责更严,是规范我们办学行为的红线。

三是强化整治,坚决杜绝违反新规现象。坚持依法治教,结合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严格督查督办,杜绝了违规招生、违规补课、违规使用教辅资料、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规范了课程设置,规范了教学行为,规范了评价检测体系。截至目前,已收集意见建议47条,整改问题42个,发出通报2期,查处3人,函询2人,约谈调查6人,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中小学办学管理,促进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四是强化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根本在于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我局坚持在抓观念改变、抓教学规范、抓问题研究、抓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关注课堂、关注活动、关注目标,以钉钉子、开单子、扯回销的方式抓实督查整改,向40分钟课堂要质量,杜绝了课后补、课下辅等花大量时间抓成绩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现象。截至目前,集中开展教学视导2次,完成专项督导4次,发出通报3期,开列问题清单43份,深入学校与教师交流达13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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