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面实施
时间:2017-09-01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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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市相关精神,雨城区于2017年全面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所有交流轮岗人员于2017年9月开学全部到岗到位。

充分调研,政策先行。2016年秋季,雨城区启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摸底统计等程序拟定实施办法,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财政、人社、教育于12月底联合出台《关于推进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雨区教〔2016〕159号),就交流轮岗进行统筹规划,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实施该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加强宣传,激发活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属于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雨城区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亲自安排,做好教师思想动员工作,确保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别要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职业观念,服从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消除思想顾虑,自觉参与交流轮岗。

形式多样,切合实际。雨城区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分层实施的方式,以城乡学校结对、农村片区学校、农村中心校与村小、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7年,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交流轮岗95人,其中城乡结对交流16人,中心校到村小16人,集团化交流63人;交流轮岗率远超应交流人数的10%,骨干教师比例达到20%。交流轮岗覆盖面广,为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管理,注重实效。从2017年开始,雨城区交流轮岗工作将常态化推进,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雨城区要求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流轮岗办法,形成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区教育局将该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估,同时对交流轮岗人员进行跟踪和关注,每学年开展交流轮岗人员工作考核和满意度测评,若交流轮岗人员连续两年满意率达80%及以上、学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且教学成绩优于同层次学校平均成绩的,可申请提前1年返回原校工作,切实保证交流轮岗教师发挥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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