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解读二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通知》提出要优化布局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学校建设,统筹县域教育资源,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合理设置两类学校。
同时,要改善办学条件,对于小规模学校,原则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85平方米;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25册;每名学科教师配备1台计算机;功能室和教学仪器设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对于寄宿制学校,原则上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小学5平方米、初中5.5平方米,食堂(伙房)生均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有开水供应和淋浴设施;有开展团队活动必需的场地与条件。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为加强师资建设,《通知》要求,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相较于城镇学校要“薄弱”一些,《通知》提出,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探索建立省内优质学校与两类学校的资源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区域内或跨区域开设“同步课堂”,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