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雅府法组办发〔2020〕5号)要求,雅安市教育局针对教育行政权力中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行为的执法情况,制定了“雅安市教育局教育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现面向社会发布,调查结果可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
电子邮箱:yaszcfgk@163.com
雅安市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雅安市教育局教育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
(请在方框内打“√”)
1.您所从事的行业:
企业主□ 企业职工□ 个体户□ 其他自由职业□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其他行业□
2.您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总体情况(雅安市教育局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有12项,见附件2)的评价: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
3.据您所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出示执法证件?是否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做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是□ 是,但需提升□ 否□ 不清楚□
4.您认为我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是否有不公正、不规范的情形?
有□ 有时有,需提升□ 无□
5.您认为我局让群众和企业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是(请简要说明情况及理由):
6.请您对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雅安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
一、行政处罚事项
1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2.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3.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的处罚;
4.对以欺骗方式取得资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处罚;
5.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
6.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实施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违反资产管理、招生等方面规定的处罚;
7.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
8.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法违规获取回报的处罚;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10.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11.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的处罚;
12.对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二、行政检查事项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