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做好学校防汛减灾工作,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为认真贯彻省、市防汛工作部署,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雅防指汛发〔2017〕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通知》和2017年雅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暨防汛会商会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学校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当前,春夏之交,汛期临近,极易发生暴雨、雷电、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给学校、学生和全体教职员工造成危害。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和“防患胜于救灾”的意识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分解细化防汛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破解工作难题,补齐工作短板,确保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为加强对2017年全市学校防汛工作的指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和学校校长是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着力遏制汛情导致的学校财产损失和学生、教职员工自然灾害伤害事故,全力确保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度汛目标。
二、严格排查,消除隐患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立即协调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学生上放学途径路段等区域横到边、纵到底拉网式的汛前安全大检查、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工作要求,重点加大对地处山边、河边、岩边、坎边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区、各类校舍、围墙、校园附属设施防汛情况的巡查,建立健全汛期学校地质灾害隐患专项台帐,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抓紧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设施进行维修加固,提前清理疏通学校及周边沟、渠等行洪通道,加强对学校在建工地、工棚防汛检查指导,通过设立隔离带、警戒线、预警监测、专人值守巡查等措施加强防范。要确保灾害隐患威胁风险告知率和专项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两个100%,并提前做好遭遇险情的避让疏散、转移安置等相关措施,对因灾情影响、安全条件无保证、学生路途交通存在隐患的校区校点,可以采取临时停课等应急处置方式。对被洪水侵蚀过的校园,在复学复课前,要做好校园清淤排污、防疫消杀、校舍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学生返校行课的校舍建筑物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对一时无法消除的汛期地质灾害隐患,要认真研究,迅速落实避让处置措施,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报告当地政府。
三、广泛宣传,完善机制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在汛期前要充分利用安全课、班队会、板墙报、宣传单等形式集中对学生进行汛期安全教育,进一步普及学生防汛知识。要结合“壹基金雅安减灾示范校园”等项目,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紧急疏散、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演练,不断增强学生的防汛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防汛应急能力。要按照雅安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雅安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等规定,进一步制定完善县(区)和学校防汛工作方案和避险、转移、安置应急处置预案,要给受威胁的学生、教职员工制定和发放地灾应急疏散明白卡,做好防汛资金物资准备,建立培训一支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反应迅速的防汛抢险队伍,确保一旦有险情发生,能做到转移地点清、路线明、人数准、安置快。要切实加强与防汛、气象、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了解掌握汛期预警信息,利用短信、OA系统、APP、电话等方式将灾害天气信息告知师生和家长,密切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汛期学生上放学路途安全防范,努力构建学校防汛工作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高中考期间正值主汛期,各考场考点要做好校舍、试卷运输保管、考生路途交通等方面的防汛工作,确保“两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师生安全。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全市、各县(区)和学校组织开展的教师培训、教研等活动过程中的防汛安全工作。
四、严格值守,畅通信息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汛值班工作作为发现和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的第一触角,作为服务学校管理加强防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局长、校长是汛期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规定,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市教育局将组织进行抽查,并对防汛工作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排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处置不得力、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和驻雅中专校于5月12日前将防汛工作组织机构、汛期值班安排和《2017年汛期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台帐表》报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233991,联系邮箱:ysjanban@163.com)。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