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三举措”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强机制,责任再压实。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学校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印发《芦山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清单》,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理承诺书》,对学校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强监督,紧盯关键点。重点抓好问题多发季,六一、端午等节日以及中、高考等特殊时间节点的安全保障和安全督查。2024年春学期开学以来,联合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检查学校食堂33个,对照“两个责任主体”落实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施情况,索票索证、留样、食堂卫生、食品储存、“三防”设施等方面,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限期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提质量,严把材料关。严格执行“四个统一”要求,食堂主要原材料实行备案索证制度,蔬菜、小调料等其他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落实学校食堂公益性原则,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合理控制饭菜价格。制订学生在校一周食谱,对学生饭菜原材料要求定量投入,积极推行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有效了解食堂管理、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学生用餐等情况,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陪餐监督作用,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