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三个坚持”切实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师德为首,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对于有违反师德情况的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印发《芦山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方案》,对全县42所学校年度师德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集中反馈。
坚持人才为先,加大 “引”“育”“用”力度。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等渠道广纳贤才,吸引各类教育人才来芦任教;突出重点、分层培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质量分析、教师发展规划、安全教育等培训,多层次提升教师素养;成立“芦山县名师工作室”,着力推出教学成果、培养新一代名师、打造示范窗口、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帮扶薄弱学校。
坚持激发活力,倾心为教师办好实事。落实好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政策,健全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农村教师支持力度,落实待遇保障、奖励激励、编制倾斜、解决周转房等政策,帮助有住房需求的教师申请公租房40余套;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换机制和激励机制,保证教师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