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出台《细则》推进校领导能上能下
时间:2017-06-20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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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解决能下、形成鲜明导向。制定并实施《雨城区教育系统推进校级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主要采用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到龄免职、任内调整、因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调整、辞职辞退、违纪违法免职等7种方式规范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重点解决校级干部能下的问题,逐步建立校级干部退出机制。

完善考核评价、注重结果运用。完善校级干部任期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小学校不同规模、类型、学段的实际,兼顾城乡差异、办学特色等情况,积极推进分类考核,注重与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相衔接;注重考核方式多元化,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了解校级干部日常工作和群众口碑。

抓好退出机制、支持后续发展。对于被调整的干部,妥善做好工作安排,鼓励退出领导岗位的校级干部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表现优秀或者成绩突出的,可以依规重新任用;表现仍较差的,再次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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