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四川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二期计划》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办好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更好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办好特殊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因此,出台《二期计划》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
二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通过实施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特殊教育条件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从2014年到2016年,在校残疾学生从4.2万人增加到4.8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从2211人增加到2503人,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从平均不到2000元/年·生提高到6000元/年·生。
但总体上看,我省特殊教育发展仍然相对滞后,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仍然偏低,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缓慢,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要破解这些困难和问题,也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实施第二期提升计划来予以解决。
二、《二期计划》的总体要求
《二期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明确了一个总的目标和三项重点任务。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一个关键指标是,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重点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在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将残疾人义务教育与前端的学前教育和后端的高中及以上教育衔接起来,加快构建残疾人终身学习体系。
二是健全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关键是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大倾斜支持特殊教育的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包括:财政投入机制、办学条件改善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和残疾学生资助机制等。
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关键是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同时,深化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加强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的资源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三、《二期计划的》主要工作举措
《二期计划》主要提出六条工作措施:
第一,继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重点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教育、残联、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首先把残疾儿童找出来,纳入到工作任务当中去。然后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教育方式。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要大力支持建设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市(州)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并招生。
第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鼓励各地整合资源,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要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学前教育部或附设幼儿园招收学龄前残疾儿童,并配备所需的人员力量。各市(州)至少办好一所面向本地区招收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招收高中阶段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职业教育资源,依托当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企、校校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条件、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高考等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和帮助。鼓励高校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的专业,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拓宽完成残疾人终身学习的通道。
第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6000元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拨款标准。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针对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安排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财政预算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第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一是各县(市、区)要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做好残疾学生入学评估和教育安置。哪些学生适合随班就读,哪些学生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哪些在家里学习,送教上门,经过专家委员会的评定、认定。二是要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三是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本区域内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含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开展区域内特殊教育质量评测工作。四是各级教研机构配备特殊教育教研员。五是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六是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第五,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省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在整个教师队伍中普及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将专业标准作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考核评价等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对一线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提高特教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
第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一是扎实做好新课标教材的全员培训,提高一线教师对新课标新教材的认知水平和执行能力。二是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三是推进差异教学和个性化教学,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学生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整合教育、卫生、残联等各方面的力量,继续推进医教结合实验。五是抓好符合残疾特点的教育质量监测和考试评价工作,确保科学规范有效。
四、如何确保《二期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从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督导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市县责任,细化政策措施;二是明确了各地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督导评估,重点是建立问责、评估验收、动态监测和复查等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让残疾孩子和其他孩子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