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宣传活动
时间:2024-05-14 10:52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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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有关要求,近日,市教育局举办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同志向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负责同志全面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阳光招生工作要求,明确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主要目的是全面排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宣传活动上还对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县(区)要通过开展阳光招生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布本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同时,要积极宣传推广本地区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的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答疑解惑。二是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县(区)要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三是要聚焦六项重点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对照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6项重点任务,逐一梳理自查,坚决纠正和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规定的做法。四是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各县(区)要增强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调研和推动县(区)开展交叉互检,及时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正顺出席活动并讲话。各县(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教育股负责同志和部分学校代表参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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