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历经数年寒窗,当你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与家人分享成功喜悦的时候,是否正为学费而发愁?如果因为上大学的花销而一筹莫展,那么当读完这封公开信,你们就会放下包袱,去宽慰愁眉紧锁的父母,因为国家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专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大学,志向远大的你们都能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想!
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将为大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都可以到你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本专科学生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毕业后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也可以随时提前还款。
初次申贷时,生源地助学贷款由申请到发放的完整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就读高中或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如实填写,加盖就读高中学校公章;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开具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将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和申请表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在《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批盖章,需提供如下资料:
1、家庭贫困证明一式一份(乡镇(街道)加盖公章的证明);
2、加盖了就读高中和乡镇(街道)公章的《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3、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录取学校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开户银行卡原件及申请人签字的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如果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不在一起时,还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材料。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带上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盖章的相关材料到县(区)确定的农村信用社网点签订贷款合同(一式二份)。
第四步:带上一份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由银行提供)、《生源地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由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提供)到就读高校,由就读高校相关部门填写《生源地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中的相关内容后加盖公章确认。
第五步: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将以下材料交户籍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齐后签发《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通知书》,需如下资料:
1、就读高校填写好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后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确认函》(回执)。
2、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一份。
3、加盖了就读高中学校、乡镇(街道)及县(区)教育局公章的《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第六步:将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发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通知书》交签订贷款合同的县(区)农村信用社,由农村信用社放款并直接打款到就读高校账户。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所在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雅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231718
雨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239815
名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236732
荥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626193
汉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228729
石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862740
天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226466
芦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521109
宝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826952
大学生朋友们,大学时光是美好的,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大家庭的关心,你们家人的关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帮助你扬起人生自信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祝你们万事如意,学业有成!
雅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