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整体联动“四步走”清理整治非法办学
时间:2017-05-24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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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雨城区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创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案)》出台之际,雨城区教育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依法取缔”的工作思路,与16个区级相关责任部门、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整体联动,“四步走”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促进雨城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步:落实责任,摸清底数。雨城区委政府制定《雨城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乡镇的职能职责,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与相关责任单位、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对全区非法办学机构尤其是无证幼儿园进行2次拉网式排查及执法检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分类建档。

第二步:集中整治,分类施策。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逐校逐点落实具体整治方案,对全区28所非法办学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整改达标一批、转办准入一批、取缔停办一批”的工作措施,全面彻底整治;同时妥善做好非法办学机构取缔关闭后学生分流安置工作。

第三步:广泛宣传,正面引导。深入全区23个乡镇(街道办、新区管委会)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家长选择合法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入学入园;依据《雨城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广泛宣传举办程序、办园基本要求、办园先进理念等,鼓励、引导无证园举办者按照规划要求、办园标准新建幼儿园,鼓励有良好社会公信度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园或多形式合作办园,扩大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

第四步:加强督查,常态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已取缔的无证园加强跟踪,防止复园;把好新园准入关,防止出现新无证园;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园,第一时间介入,停止违规建设。

通过实施系列举措,强化引导、妥善分流、有序关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创造良好民办教育环境。(雨城区教育局: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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