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现就在我市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参与调查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教师、学生进入省政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或直接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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