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雅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校园一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雅教发〔2020〕16号)
时间:2020-04-16 10:4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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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雅安中学,雅安天立学校,四川省档案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教学安排,我局制定了《雅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校园一日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规范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校园工作流程,堵塞可能出现的盲点和漏洞,全力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平安校园保卫战。


雅安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6日      


雅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校园一日工作规范(试行)

一、上课前

1.学校应结合校门区域、学生人数等实际,明确区分师生在校门测量体温的区域和进入校门时段,实施错峰错时上学,并提前告知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对4月8日以后,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入(返)川的师生员工实行全员核酸检测,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前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2.学校行政人员和教职员工应早于学生到校。到校后,应逐人询问身体状况、测量体温,收回《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并做好台账记录。学校在确认到校教职员工身心无不适症状的情况下,组织教职员工及时清理办公、教学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开门(窗)通风换气,对饮水机等常用生活器具进行清洗消毒,对饮用水进行更换。

3.学生到校前,学校应对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体温测量、问询身心健康状况、回收《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 “留置观察区”负责人员(通常情况下由学校卫生技术或保健人员负责)、实施台账记录等工作精心安排、合理分工。学校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应亲自部署、亲自指挥,防止聚集和拥堵。

4.学校应在校门设立师生身体不适症状人员“留置观察区”,设置遮阳篷(伞)、悬挂或张贴明显标志标识等。学生上课后,要将“留置观察区”转移至学校卫生室,且有明显的标识。

5.学生到校前,家长应督促学生整理学习用品、佩戴口罩、问询身体和心理状况。对确有身心不适症状的,家长应终止学生上学,实施居家观察或送医,并向学校请假。在确认学生身心无不良症状的前提下,家长应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倡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学,尽量减少打的或网约车或乘坐公交车,提醒不聚集尽快到校。对低段需要护送的学生,家长应采取步行、骑自行车或开私家车护送的方式,途中尽量减少与人闲谈,确需攀谈时,应保持在1米以上距离。

6.到达学校门口,家长应停止护送,目送学生自主进校门。若确需家校沟通事宜,家长应与对方电话约定时间,在校门外见面沟通,不得进入校园。提倡电话和网络沟通为宜。家长应在学生安全顺利进入校门后方可离开。

7.学生到达校门后,应按学校事先安排区域实施体温测量、登记、交回《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等事宜。学校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学生应立即移交至“留置观察区”。“留置观察区”人员应妥善安排学生静坐、平和心态,及时开展初步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至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应认真听取初检情况报告和建议,对确需送医的第一时间联系与医院或疾控部门,派员配合医院护送就医,并将情况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8.开设校车的学校要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对驾驶人员和随车服务人员进行身心健康状况跟踪。对安全锤、安全带、灭火器、应急药箱等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组织驾驶人员和随车服务人员填报《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卡》。及时对校车车厢、方向盘、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洁消毒,对驾驶人员和随车服务人员实施体温测量和台账记录。开学后,学校在对驾驶人员和随车服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状况进行体温测量和问询,确定无不适症状后,组织校车按照规定路线接送学生。对上下学生必须实施身心健康状态问询查验和体温测量。

9.学生到达宿舍或教室后,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应再次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问询,注重从学生神态举止、精神状态等方面全面分析、科学研判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发现有不适症状的应及时告知卫生技术人员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学校领导和家长或监护人。

二、早间(寄宿制学校)

1.校内行政值班、宿舍管理、餐饮服务、卫生技术、门卫保安等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学生起床时间前15分钟起床,在进行洗漱、整理个人卫生的同时,相互问询身心健康状况、测量体温,对有身体不适症状的立即到学校卫生室就诊,经卫生技术人员初步诊断后确认是否停止上岗和外出就医,并将情况报告至学校行政值班领导。身心无不适症状人员方可到岗上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准备早餐,不得制作和给学生食用《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明文禁止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禁止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3.早餐备好后,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按照年级、班级人数合理分配,放置在备餐间时应加盖和开启防蝇灯,防止异物掉入饭菜中。

4.听到校园起床号令后,校内住宿师生应当立即起床。宿舍管理人员应当逐一查看学生起床情况,逐一问询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发现有身心不适的学生应立即报告至班主任或该班值班老师,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学生宿舍,询问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安排或护送至学校卫生室就诊。

5.卫生技术人员应对每位前来就诊人员进行初步检查,判断病情,确认是否需要外出就医,并做好初诊记录,对需要外出就医的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迅速联系就近医院,安排人员护送到外就医,并派员将学生身体不适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6.师生早间自习或身体锻炼时应保持在1米的间距,不得聚集。

7.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按年级或班级对师生就餐时段、就餐区域、餐具存放等进行合理分配分区,防止拥挤。

8.就餐前,师生应按照“七步法”规范对自身手部进行清洁,对餐具进行流水清洗,并依次排队领取或落座等待领取食物,排队应保持在1米以上间距。

9.就餐期间,就餐人员应自觉做到不说话或少说话,防止食物从口中意外喷溅。就餐完毕,就餐人员应将残渣剩汤倾倒在回收容器内,对自用餐具进行清洗并依次放至食堂消毒柜或规定的存放处。

10.学校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应加强对师生就餐秩序的巡查,班级值班老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坚守在师生就餐现场,维护就餐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

11.早餐完后,师生应作短暂休整。遇有上厕所的,应及时冲便和便后洗手,依次回到课堂准备上课。

12.学生离开宿舍和食堂后,宿舍管理人员应及时打扫清理房间和公共区域卫生,逐一对宿舍开门(窗)通风换气、对室内地面喷洒或拖拭消毒、对门把(锁)酒精擦拭消毒。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及时按规范流程清理残渣剩饭、清洗餐(厨、炊)具,按照时间节点准备和制作午餐。

13.门卫保安人员应加强对校门的全时段监控,对所有进出人员必须实施一人不漏的测量体温、问询身体健康状况,实施实名登记,对无关人员坚决禁止进入校园。

三、课间

1.上课铃声后,学生应有序进入教室落座。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应逐一询问学生身体状况、测量体温,从学生神态举止、面部表情、精神状态等方面全面分析、科学研判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或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学校领导和家长或监护人。

2.学校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场地,合理划分学生课间休息区域,并提前告知全体教职员工。

3.下课铃声后,授课老师应立即停止教学行为,组织学生在学校划分的区域内适度放松休息或体育锻炼,管理学生不得随意聚集或乱窜班级。

4.课间休息时学生要上厕所的应及时冲便,并流水冲洗双手。对突发呕吐的,教职员工应阻止其他学生围观,并立即清除呕吐物,对呕吐当事人及时送医并报告至学校领导、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5.卫生保洁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应加强学生课间休息时段的巡查,保证厕所和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清爽,保证学生突发身体状况能得到快速有效初步诊治或救治。

6.门卫保安人员应加强对校门的全时段监控,对所有进出人员必须实施一人不漏的测量体温、问询身体健康状况,实施实名登记,对无关人员坚决禁止进入校园。

四、午间

1.师生应按午餐分区和分时段就餐,防止拥挤聚集,

2.就餐前,师生应按照“七步法”规范对自身手部进行清洁,对餐具进行流水清洗,并依次排队或落座领取食物,排队应保持在1米以上间距。

3.就餐期间,就餐人员应自觉做到不说话或少说话,防止食物从口中意外喷溅。就餐完毕,就餐人员应将残渣剩汤倾倒进回收容器内,对自用餐具进行清洗并依次放至食堂消毒柜或规定的存放处。

4.学校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应加强对师生午间就餐秩序的巡查,班级值班老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坚守在师生就餐现场,维护就餐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

5.就餐完后,师生应作短暂的休整或按照学校划分的活动区域组织学生活动。遇有上厕所的,应及时冲便和便后洗手。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应及时按规范流程清理残渣剩饭、清洗餐(厨、炊)具,并按照时间节点准备和制作住校师生员工晚餐。

6.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午休时段的巡查,及时提醒回到宿舍午休学生加盖被褥、关闭门窗,逐一查询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发现有身体不适症状的学生应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并护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初步检查。确需送至医院就医的要及时报告至学校值班领导,并与医院联系,派员配合医院在外就诊,并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午休离开宿舍后,宿舍管理人员应及时打扫清理房间和公共区域卫生,逐一对学生宿舍开门(窗)通风换气,对门把(锁)酒精擦拭消毒。

7.师生下午上课后,学校卫生保洁人员应及时清理教学区域厕所、楼道等公共卫生,处理好生活垃圾。

五、放学

1.学校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场地,科学合理划分年级和班级放学时段和区域,实施错峰错时放学,并提前告知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

2.放学铃声后,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应按照事先学校划分的时段和区域组织学生到校门离校。对小学低段必须逐一交接到家人或监护人的手中,对长时间未有家人或监护人来接的学生,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在电话联系的同时,应将其带回教室集中管理。确需老师和家长对学生本周表现情况当面交流的,应保持在1米以上间距,提倡电话和网络家校沟通交流。对滞留的学生待家长或监护人到校门交接完后,方可认为该班放学完毕。

3.学生离校后,提倡步行或骑自行车回家,减少打的或网约车或乘坐公交车。对低段需要接送的学生,家长应采取步行、骑自行车或开私家车接送,途中应尽量减少与人闲谈,确需攀谈时,应保持在1米以上距离。到达居住地后,家长应第一时间对车把、门锁等重点部位进行酒精擦拭消毒,组织学生按照“七步法”实施手部清洗。

4.乘坐校车离校的学生,校车服务人员应如实登记乘坐情况、询问了解身心状况和测量体温,并交接至接收人员的手中方可离开。校车送完学生回到停放处后,应及时进行常规车况检测、卫生清理、消毒处理等工作。

5.师生离校后,学校应组织教职员工或卫生保洁人员及时清理教学楼厕所、楼道、教室、校门周边等处的环境卫生,实施消毒、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等工作。对有高段学生打扫教室或责任区域卫生的学校要有专门教职工亲自指导或参与,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6.门卫保安人员应强化阵地意识,加强放学间校园巡查,防止学生遗留在校园。要严格校门管控,坚决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经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人员进入校园。

7.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应当会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对当日在外就医的师生员工情况进行跟踪,做好记录,并实施心理抚慰和力所能及的困难帮扶,确实无法帮扶和协调解决的事宜应报告学校领导,由学校合情合理协调解决。

六、晚间(寄宿制学校)

1.晚饭就餐时,就餐人员应按午间方式组织就餐。

2.晚餐结束后,餐饮服务人员应对食堂餐具、厨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剩余食物和食材,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当日工作台账记录。

3.门卫保安人员应强化阵地意识,严格校门管控,坚决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经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人员进入校园。

七、夜间(寄宿制学校)

1.学校晚自习结束后,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停止教学活动,收集整理学习书籍和资料,回到宿舍准备就寝。

2.师生员工就寝前,应当洗澡或洗漱(洗手、洗脚、洗脸),感觉身体有不适症状的应及时告知宿舍管理人员、班主任和值班领导。

3.就寝铃声后,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及时提醒学生加盖被褥、关闭门窗,及时发现身体不适症状的学生。对确认有身体不适症状的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并护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初步检查,确需送至医院就医的要及时报告至学校值班领导,并与医院联系,派员配合医院外出就诊,并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4.门卫保安人员应当加强校园夜间安全巡逻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边报告学校值班领导、边先期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5.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应当会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对当日在外就医的师生员工情况进行跟踪,做好记录,并实施心理抚慰和力所能及的困难帮扶,确实无法帮扶和协调解决的事宜应当报告学校领导,由学校合情合理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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