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文要求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
新华社电(记者 李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保障婴幼儿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
通知明确了托育机构备案相关卫生评价基本要求。以保障婴幼儿健康为出发点,
此外,通知明确了备案与监督管理。提出托育机构备案前按照基本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达到基本标准各项要求的方为合格。县级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