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对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丁芳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的教育民生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市共有幼儿园245所,公办小学附设幼儿机构194个,在园幼儿41760人。其中,公办幼儿园28所,在园幼儿10761人;民办幼儿园217所,在园幼儿20948人;公办小学附设幼儿机构在园幼儿10051人。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91.98%,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处于全省前列。
2011年至今,我市相继制定并实施了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通过办学条件和内涵品质建设,学前教育的服务能力得到长足提升,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引领,公办民办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
一、完善学前教育校点布局。各县(区)教育局按照全市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配套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开展了县域学前教育资源调查,根据城镇化进程、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带来的教育需求变化趋势,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校点布局规划。
二、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是指办园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申报普惠性民办园。普惠园实行收费限价、政府补贴的运行模式,能较好地补充公办资源之不足。2016年,各县(区)对104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普惠园认定,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3.9%。此外,我市于2016年出台了《雅安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配套园的普惠性质、建设规划、建设标准、使用管理等作出政策规定,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后,将优先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
三、积极探索内涵发展路径。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以全面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主线,通过开展课题研究、经验交流、征文比赛和幼儿园自编早操、亲子绘本展示等系列活动,积极进行保教课程改革的实验研究,激发教师的创新意识。同时,坚持开展公办园送教下乡,每学期组织1—2次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进行示范课展示和教研活动,组织民办幼儿教师到公办园现场观摩、借班上课,组织开展校本教研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民办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转变了教育观念,有效促进了民办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多措并举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师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塑造良好教师形象。将师德教育与人文素养提升纳入教师职业教育体系,利用幼儿园和社会各种文化资源,组织开展人文素养提升的实践活动,提升教师的责任意识和关爱意识。二是加强教职工培训。加强教研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学前教育的研究、指导和管理水平;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好新教师上岗、外专业转岗的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教师在职培训,把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列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
五、依法督查规范办学行为。每年上半年,各县(区)从办园条件、常规管理、安全卫生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一是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复核审验,对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督促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二是由县(区)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未经许可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彻底排查,督促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民办教育机构,由县(区)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自行到有关部门予以登记注册;整改后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复核审验和清理整顿的情况,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公示。
虽然近年来全市加大财政投入,实施了一系列学前教育的建设工程,从总体上看,全市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容量得到了较大提升,办园条件和办园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和“二胎时代”的到来,学前教育需求旺盛,供需紧张,对于雅安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根本解决公办园“入园难”、民办园“入园贵”、学前教育“质量优”的问题任重道远。
我们同意您针对发展学前教育提出的建议。“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坚持“扩总量、调结构、提质量”的基本思路,着力弥补学前教育发展欠账,重点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加快发展公办园,规范发展民办园,鼓励扶持普惠园,着力构建布局结构合理、公办民办并行,公益普惠为重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持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我市抓住地震灾后重建的重大机遇,公办幼儿园数增加了16所,城区公办园的生源容量得到了有效提升。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将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动态和城镇化、户籍改革等带来的新增教育需求,按照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总体规划,通过发展普惠性民办园、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园和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
二、依法规范发展民办园。我市将按照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举办学前教育。同时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制度,重点从校舍安全、教师准入等方面把好民办幼儿园的入口关,防范办学风险。将民办园教师培训统筹纳入教师国培和地方各级培训项目,帮助民办园教师提升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办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发展的办学体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和办学水平。
三、整合利用教育资源。按照“一乡一园”的基本办园布局,充分利用全市城乡中小学灾后重建、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建设幼儿园。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努力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体系。同时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在做好乡镇教育资源整合利用、扩充乡镇中心校学前教育功能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独立民办等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进一步扩大全市学前教育的资源总量,切实解决好农村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现实需求。
四、努力提升保教质量。切实贯彻《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质量观,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管理和幼儿园办学两个层面的质量意识,规范和完善保教工作。面向管理干部、教师、家长,系统开展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引导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形成正确的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强化保教管理与教学研究,探索幼儿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体系建设,完善保教质量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雅安教育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吴霄霄,联系电话:2220205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