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
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修订完善的《雅安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7日
雅安市教育局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
(2017年1月)
第一条 为落实依法治国总体目标,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动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第三条 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主要采取会前学法的方式进行,每次局行政办公会召开前,安排15分钟的时间学法。
第四条 局班子成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参加会前学法的固定成员。并根据学法内容的需要,局机关干部可以参加会前学法。
第五条 学法内容:
(一)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知识。
第六条 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年度安排,落实学习内容;办公室负责会前学法时间的安排和通知;各主讲人员负责会前学法材料的准备。
第七条 局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记录,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当做好学习笔记。
第八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