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
时间:2017-06-12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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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雨城区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办学专项行动,规范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创造良好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加强领导,保障有力。雨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纳入全区深化教育改革、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保障,强力推动整治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成立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和公安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全区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雨城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层层落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区级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16个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根据部门职责依法查处,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将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纳入全区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考核,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以扣分形式考核。

二是分步实施,节点推进。根据《雨城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制定工作 “路线图”“时间表”,打整体战、攻坚战,从2017年3月20日至9月1日,安排部署“排查摸底阶段、集中整治阶段、落实整改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四个阶段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办园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住建、城管、工商、药监、消防等责任部门和各乡镇组成联合检查组,排查摸底,动态监管。对辖区内非法办学机构尤其是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区教育局对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分类建档,定期更新台账,确保实时掌握非法办学机构有关信息,加强动态行业监管,确保2017年9月1日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取缔、整改提升、规范完善等方法完成全面彻底整治。

三是疏堵结合,分类施策。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依法取缔”的工作思路,对全区非法办学机构采取“整改达标一批、转办准入一批、取缔停办一批”的工作措施,疏堵结合,分类施策,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办园标准的无证园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及期限,整改期满后,达到办园标准的依法审批予以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达到整改要求的,2017年暑假、2017年底,分两批予以取缔。在清理取缔过程中,坚持多措并举,对关停查封幼儿园的幼儿妥善分流安置。

四是明确责任,常态监管。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开展非法办学清理排查工作常态化,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建立健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等机制;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充实监管力量,加强督促检查,时时调度,建立政策引导、依法审批、依法取缔和办学年审工作机制,将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纳入管理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巡查。

五是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区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目督办对全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跟踪督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自发文之日起,凡出现新的非法办学机构的乡镇(街道),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完成任务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今年起,分别于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两次定期督查,根据督查结果进行年检。

通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对非法办园者起到震慑作用,基本形成打击全区非法办园的高压态势,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创造良好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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