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雅市教办〔2017〕169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市局各科(室):
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做好下半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根据《2017年雅安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雅市教办〔2017〕154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为重点,以今年我省部分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为警示,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推进市教育局安全大检查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到实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全力保障学校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督查对象
重点督查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抽查部分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各督查组(第一、五轮分组安排见附件1)在每个县(区)督查的学校不少于6所,要全面覆盖公办和民办学校、城市和农村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不同性质、不同区域、不同学段的学校。
三、督查时间
结合下半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任务,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从8月下旬起至2018年1月止,分三轮集中开展专项督查(每次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结合工作情况自行确定):
第一轮督查:秋季开学前后,按照市教育局秋季开学综合检查的统一安排,重点对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轮督查:时间为11月份,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之间开展交叉大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4)。各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按照交叉检查要求,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并于11月24日前将交叉大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2017年下半年交叉大检查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第三轮督查:时间为2017年12月份——2018年1月,重点对今冬明春及寒假放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督查方式
按照《雅安市学校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采取“四不两直”等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通过查看县(区)教育局、学校的相关会议(工作)记录、安排部署文件、台帐档案资料以及听取汇报、实地抽查、座谈访问等方式进行督查。
五、督查重点内容
(一)县(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照《2017年雅安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督查县(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属地管理和部门主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检查闭环管理“三本台帐”执行情况;汛期安全、地灾隐患情况;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等。
(二)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照《2017年雅安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督查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台账建立、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演练、物资储备等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三)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情况。督查中央、省、市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在教育系统的学习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四)学校重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夏冬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今冬明春学校安全、涉恐隐患排查整治等各类专项工作要求,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内施工现场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门户网站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重点检查学校反恐防暴、“三防”建设、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防溺水、防震减灾、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气安全、校车安全、食品、营养餐及饮用水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以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各项重点安全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督查。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有机统筹结合其它业务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县(区)和学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由组长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第一、第三轮督查组组成按照市教育局秋季开学检查分组安排执行),认真填写《雅安市学校安全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2),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及时反馈相关县(区)和学校,确保督查收到实效。
(二)严格记录,及时反馈。各督查组要在第一、三轮督查结束后5日内,形成专项督查书面情况报告(附件3),与《检查记录表》一并提交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
(三)全面自查,切实整改。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要按照要求,精心做好准备,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完善档案资料。对督查组发现反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彻底整改。
(四)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各督查组在督查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回访,及时督促整改。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处理。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