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近日,全市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寒假专项行动”。
市、县(区)教育局联合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寒假期间,持续围绕平台使用、合同签订、预收费监管、广告宣传、日常安全防范、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从业人员等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温馨提醒:
1.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让孩子们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请家长朋友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拒绝跟风培训行为,不盲目攀比,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假期学习计划,养成自主学习、不依赖校外培训的良好学习习惯。若确有培训需求,请在四川省教育厅建立的“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www.jyaqbz.cn,以下简称“平台”)上查询并选择资质合格、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
2.抵制隐形变异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平时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各级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不断在对各种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进行查处,一旦发现,将坚决取缔。请家长朋友拒绝让孩子参加任何个人或非正规培训机构以“托管”“一对一”“家教辅导”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培训,以及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各种竞赛活动,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3.防范校外培训风险
为切实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发生,按照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一次性收费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全省所有培训机构必须通过平台以售课方式预收培训费,预收的培训费将全额进入平台监管账户接受监管,培训完成后经家长确认方能划转培训费。平台家长端“彩虹钥匙”是购课缴费的唯一入口,请家长朋友通过“彩虹钥匙”进行选课、缴费、消课。
4.采取合法方式维权
请家长朋友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支付截图、电子合同的完整截图等票据资料,以作维权凭据。当产生退费等纠纷时,家长朋友可根据合同内容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县(区)级教育、文体旅游、科技等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