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我省将创建校园足球基地学校 足球特长生升学录取可合理流动
日前,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据悉,我省将着力扩大校园足球覆盖面,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校内竞赛,加快建设20支左右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含女队),创建命名一批中小学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允许基地学校跨区域招收足球特长生。
校内竞赛是以班级、年级或院(系)为参赛单位在校内开展的竞赛活动。《意见》提出,小学一、二年级要开展以兴趣培养为主的足球活动和趣味性足球技能竞赛,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足球代表队,开展5人制或8人制校内足球竞赛。初中、高中应建立班级、年级、学校足球代表队,初中开展8人制或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高中开展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高等学校要建立年级、学院(系)和学校足球代表队,开展学校和学院(系)两级足球竞赛。
自2018年起,省校足办将组织专家分批次对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开展现场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分别确定为“特色示范学校”或“特色学校”并正式命名授牌。
《意见》提出,自2018年起,各级校足办要逐步开展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测试评定工作。其中,学生足球运动等级1至2级测试评定由县(市、区)校足办组织实施,3至4级由市(州)校足办组织实施,5级由省校足办委托成都体育学院实施、省校园足球协会协助。
在国家考试招生入学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我省将创建命名一批中小学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允许基地学校跨区域招收足球特长生,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畅通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上一级学校、各类优秀运动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鼓励高中毕业的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报考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