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俊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改善、进一步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建议》(第2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个别班级学生人数过多致使课桌靠前,不足标准2米视距要求的问题
学生视力健康是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针对班级人数超额导致课桌视距不达标的问题,指导各县(区)教育局重点核查班级人数超过45人的学校,对存在课桌前排距离黑板不足2米的班级,要求学校立即通过调整座位布局、增设临时教室或利用多功能教室分流学生。针对学位紧张区域,通过扩班分流,学校增设班级的形式,科学规划教育资源。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推动优质学校与学位紧张学校组建教育集团,统筹师资与教室资源,缓解局部压力。动态监测机制,每学期初统计各校招生数据,对班额超标学校提前介入调控。
二、关于学校眼健康教育力度不够、学生户外活动时间过少的问题
学生近视防控是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管理、监督三方面强化落实。一是构建多维健康教育体系。将眼健康知识纳入生物、体育、班会课程,要求每学期开设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教学,并纳入校本课程考核。协调市卫健委,组建“护眼宣讲团”,2024年开展校园讲座100余场,覆盖学生3万人次。开设护眼专栏,推送科普动画、专家访谈视频等资源,强化学生自主防护意识。二是刚性保障户外活动时间。严格执行教育部“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规定,要求学校将体育课、大课间、课后活动统一纳入课程表,严禁挤占挪用。推广“贡嘎杯”体育品牌,鼓励学校开展课间韵律操、校园定向越野、班级跳绳比赛等活动。建立“双随机”检查机制,对未落实户外活动要求的学校通报批评。三是家校社协同共育。通过家长学校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家长监督学生作息、电子设备使用。联合团委、体育部门开设寒暑假夏令营,组织户外研学、球类运动等特色项目。
三、关于能调节高度的课桌椅配备率低、课桌椅高度与学生身高不匹配的问题
课桌椅适配是预防学生脊柱侧弯、近视的重要环节。一是分步提升配备率。积极对接财政部门,落实专项经费保障,为学校更换可调节课桌椅。对暂时无法更换的学校,要求按《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至少配备三种以上固定高度型号,并根据学生身高分组使用。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学期初测量建档,各校需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学生身高测量,按“一人一档”建立台账,科学匹配桌椅型号。要求班主任每月检查学生坐姿,对身高增长明显的学生及时调整桌椅高度。强化采购与监管,将“可调节功能”“环保材质”作为课桌椅采购强制性条款,供应商需提供省级质检报告。
四、关于电子黑板各种检测合格率不高的问题
针对电子黑板质量问题,我局坚持“安全为先、质量为本”原则。一是全面排查与限期整改。指导各地各校对教室电子黑板进行光辐射、蓝光强度、刷新率等指标检测,不合格产品立即停用并换达标设备。建立“一校一账”电子设备档案,明确使用年限、维修记录、检测结果,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准入与采购管理。三是长效维护与使用培训。指导各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委托专业机构对电子黑板进行校准维护,确保亮度、对比度符合《中小学教室显示设备技术规范》。开展“科学使用电子黑板”专题培训,强调背景亮度与环境光协调等操作规范。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着力培养学生建立和养成科学用眼、卫生用眼、保护视力的健康意识和行为,不断改造、提升照明条件,改善学生用眼环境,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一、科学近视防控,切实减轻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控使用APP布置作业。发挥学校在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切实做到“一减一增”,即减少持续近距离用眼的时间和强度,增加户外活动、课外活动和体育活动时间。强化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二、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做好近视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每年举办近视防控宣传月、“爱眼日”主题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晨会、手抄报、广播、显示屏、橱窗、黑板报等展示平台,开展近视防控知识竞赛、近视防控短视频大赛、发布爱眼护眼倡议书、组织近视防控体验主题研学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保护视力的相关知识,营造爱眼护眼的浓厚氛围。
三、改善视觉环境,加强家校共育。全面掌握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达标情况,进一步改善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有效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指导各县(区)加大经费投入,对未达到国家规定照明标准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室、阅览室、图书室等进行积极改造。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宝贵建议!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推进教育环境优化,全力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雅安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吴霄霄,联系电话:0835-224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