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全市中小学延时托管服务政策性文件的建议》(第050301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支持
目前省教育厅暂无政策支持将课后服务延迟至晚自习、周末及假期托管服务,同时也暂无政策支持将课后服务扩大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省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政策的后续安排。
二、关于实施标准
我市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雅教发〔2021〕32号),明确课后服务工作原则、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经费保障等。
(一)工作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属性、自主自愿、属地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三)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五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具体时间安排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在保障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的基础上统筹确定。
(四)服务内容。各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品鉴、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五)经费保障。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政府承担部分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区)在分配公用经费时,根据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予以倾斜,或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设定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主要用于开支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补助和耗材等相关费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管理,由各县(区)统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为每一位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
雅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邓志;联系电话:1528350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