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0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9月27日至10月26日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方式
调查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和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
调查对象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调查对象分别填答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学生问卷、教师问卷、家长和社会公众问卷。
三、参与调查
市政府、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页将设置公告信息和飘窗,提供二维码和网址链接,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扫码直接进行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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