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实施六项制度确保完成脱贫攻坚控辍保学任务
目前,全市贫困人口中有5886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脱贫攻坚中全市教育系统严格落实“五长”责任制度、生源普查制度、入学管理制度和帮扶资助制度、辍学督查制度等六项制度,确保无一人因贫辍学。
落实“五长”责任制度。各县区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五长制”,即明确县长、乡长、局长、校长、家长的责任,将控辍保学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充分利用传播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落实父母第一监护人的责任。
实行生源普查制度。新学年前,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当地公安机关和乡(镇)政府、村组的配合下,全面开展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学校招生规模设置和师资力量调配,充分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入学管理制度。市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法》控辍保学的法定要求,制定《雅安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确立“就近入学、免试录取、户籍优先、控制班额”的小升初入学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各县区根据县域城镇化进程、灾后重建学校布局和人口流动的变化趋势,适时调整小学学区划分并完善入学政策,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变更和各学段的学籍衔接,杜绝学生因户籍迁移、学籍变更而产生的失学和辍学现象。
健全帮扶资助制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和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生活补助的“三免一补”政策,做到了“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各县区和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健全关爱帮扶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的工作制度,对特殊困难学生实行“三个优先”,即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资助上优先安排,以个性化的帮扶资助,有效控制了特殊困难学生失学和辍学。
建立辍学督查制度。建立督查制度,每年秋春、季开学时,在学校、班级对新生报名入学和原有学生报到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未按时入学的学生采取学校动员、找家长谈话等方式确保学生入学。落实片区督学责任,一旦发现学生辍学,及时要求学校查明原因,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学生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