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做好“黑校车”排查打击工作,汉源县多措并举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成立县“黑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县综治办、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经过调研、分析,印发《汉源县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汉源县教育系统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各部门职责分工。
全面准确摸底,严肃责任问责。县教育局11人的“黑校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与各类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56份,强化学校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要求56所学校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开展自纠自查,建立相关台账120余本。组织全面准确摸底工作,共排查学校56所(含辖区内的幼儿园60所),学生出行步行29852人,乘坐公共交通7356人,12岁以上骑车769人,乘坐私家车1327人,搭车306人。
举一反三,多样化宣传教育。以安全宣传月、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进校开展源头走访宣传84次,组织交通安全课46堂次,利用校园宣传栏、县电视台、新汉源报社、“大美汉源”等10余个政务(民间)新媒体,推送相关信息30余条。以家校合作为平台,举行交通安全家长会67次,用事故案例阐明危害,交通普法预防在前,要求自觉做到拒坐“带病车、超员车、超速车”。
从严从紧,开展常规性突击检查。县交通等部门严格审定校车通行道路条件,明查暗访打击超速行驶、超员、农用车搭载学生等10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14次,查处涉及运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54起。学校组织保安、值周教师,联合校园治安亭,调整勤务模式,解决上下学特殊时段校园周边道路秩序混乱、易拥堵、易发生交通事故等现象,实现常态化管理,并建立校车违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