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教发〔2025〕4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考试院,市教科院,雅安中学,雅安天立学校:
现将《雅安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雅安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雅安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6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中考时间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雅安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参考对象
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初2022级)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全市初2023级学生(生物、地理)。
三、考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及考查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设的其他科目,同时将安全、禁毒、防艾、生态环保知识等融入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其中,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地理为考查科目,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不纳入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计分科目。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采取闭卷方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3科,统一标准,分县(区)统一组织现场检测。
3.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科目考查采取闭卷方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试组织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7科集中统一考试,由市考试院组织实施。
2.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总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考试按照《雅安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办法》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汇总成绩的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按《雅安市2016年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理化实验操作科目考试办法》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由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由市教科院审核汇总后,于2025年5月20日前报市考试院。
4.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分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实验操作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标准(考试方案另文下发)。纸笔考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初二年级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为纸笔考试。各初中学校于本学年末将汇总成绩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县(区)教育局备案(雅安中学、雅安天立学校报雨城区教育局备案,同时抄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所有文化考试科目的命题、审题工作由市教科院牵头组织。
(四)考试时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科目统一考试时间定于2025年6月13、14、15日。体育、物理及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原则上应于2025年5月16日前完成。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于2025年6月16日至本学年末集中考试前完成。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六)阅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集中统一考试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市考试院牵头、市教科院配合实施。
(七)其他事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我市拟于2026年全面实施中考改革。重点围绕“多元评价、五育并举”核心目标,适当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优化赋分评价体系、完善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规则。为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将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放多维意见征集渠道,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确保中考改革有序平稳落地。
四、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评价内容。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生综合素质主要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参考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动手能力和公共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记录等资料及考查科目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各县(区)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评价等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A等:优秀;B等:良好;C等:合格;D等:不合格)呈现,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对学生评定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并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核确认。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区)教育局要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学生毕业评价及呈现方式
(一)学生毕业评价。学生毕业评价由各门学科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学科课程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成绩和生物、地理等其他考查科目成绩。学生毕业评价采用等级呈现方式。
(二)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学生各学科成绩评价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等级评定标准由市教科院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制定下达。学科考试成绩评价为“不及格”者,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命题、考试、评卷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补考成绩达标者,成绩评价统一确定为“补及”。
(三)学生毕业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系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及以上方能颁发毕业证书。
2.学生毕业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学科成绩经补考后仍有3门以上(含3门)不及格者,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者,学业评价为不合格,不得颁发毕业证书,可颁发结业证书。
六、教育优待政策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录取。我市少数民族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可享受以下加分录取政策:
1.石棉县、宝兴县、汉源县和荥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其他非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经本人申请,县(区)教育局审查批准,加5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凡申请少数民族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提交本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以各初中学校或报名点为单位汇总申报,填写《雅安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汇总表》,经县(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由县(区)招考机构于2025年5月9日前报市考试院按程序办理。其中,市直属学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将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雨城区招考机构审核后,汇总报送市考试院。
(二)军人子女优待政策。依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和《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雅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23〕69号)要求,凡申请军人子女中考教育优待的考生,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雅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5月9日前由军分区审核、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在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的子女,且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在雅安市的,申请中考教育优待统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和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号)和《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措施>的通知》(雅疫指发〔2020〕26号)文件要求执行,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卫健委,5月9日前由市卫健委审核、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21〕245号)要求,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对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未达到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调档线的考生,安排专项计划招生。考生报名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1.今年参加中考且愿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2.考生的考试成绩须达到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考生志愿须填写中考报名时所在县(区)的普通高中(不含市直属学校);4.考生须有所在县(区)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专项计划招生咨询市考试院,电话0835-2226270。
(五)其他优待类别。
1.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的子女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5)号执行。符合此类优待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联系中考报名地招考部门填写《雅安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汇总表》,于2025年5月9日前提交市考试院按程序办理。
2.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三侨生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学校享受加分照顾的通知》(川教〔2006〕74号)要求,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符合此类优待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联系中考报名地招考部门填写《雅安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汇总表》,于2025年5月9日前提交市考试院按程序办理。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按照《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川办发〔2020〕5号)》执行,将申请材料2025年4月30日前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2025年5月9日前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七、升学录取依据、升学成绩计算及呈现方式
(一)升学录取依据。升学录取标准由两部分构成: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二)升学录取成绩计算。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学生的升学总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组成。
(三)升学录取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升学录取必要条件。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B等及以上者方能录取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及以上方能录取为其他普通高中新生。
(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定向招生。雅安中学、名山中学、汉源一中、雨城二中、天全中学、荥经中学6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实行均衡定向招生(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五)学籍注册要求。根据教育部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籍注册的依据以市教育考试院录取结果为准。参加雅安市中考,未填报志愿或已被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录取及普高录取线以下的考生和持雅安中考成绩自行到市内外普通高中就读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禁提前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的规定,原则上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八、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一)今年全市中考实行看分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办法按《雅安市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南》(市考试院另文下发)执行。凡经雅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不得申请退档换录;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考生;各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务必以市教育考试院审定的录取名册为依据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
(二)按照《四川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2025年起,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资格条件需满足“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个条件。其中,实际就读必须在学籍所在中学,如学籍和实际就读不在户籍地,但仍在实施县范围,也可享受加分。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高考加分改革宣传工作,确保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相关政策。
九、工作要求
(一)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区)和考点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试卷保管、分发、施考等各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保密,确保考试组织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中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强化招生考试宣传服务。各县(区)要加强招考宣传,及时公告中考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并做好提醒工作。各县(区)和学校要积极开展网络招生咨询及志愿填报指导活动,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避免上当受骗。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县(区)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在县(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同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协调卫健、公安、网信、保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薄弱环节要限时整改,确保中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