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选教辅材料将有规可依
时间:2016-08-17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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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拟制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从8月8日至17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成立省级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定期评估《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并按学年发布,各县(市、区)、学校及教师不得在市(州)推荐的教辅材料之外另行推荐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编写单位人员以及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工作。

《意见》明确,我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应是正式出版物,包括与我省使用的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中小学同步阅读类教辅用书。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上次是在2012年进行过教辅材料的评议,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教辅材料也需要更新,所以需要重新评议选用,“2017-2018年度的学生将用到新的教辅材料。”

今后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怎么进行?根据《意见》,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四川教育网公开发布《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各教辅材料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根据《公告》要求,提交送评材料。然后,资格审查组对提交的送评材料进行审查,学科专家组再择优选出若干套,并形成书面初评意见,提交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学科专家组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审议,确定各学科教辅材料的具体版本,并将评议结果在四川教育网上公示,对异议核查处理后,由省教育厅编制《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向各市(州)下发通知并向社会公告。评议后,各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从《教辅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市、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

《意见》强调,各县(市、区)、学校及教师不得在市(州)推荐的教辅材料之外另行推荐教辅材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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