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时间:2022-04-08 14:39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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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规划》明确了第八个五年规划的主要目标,并提出“七个工程”。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程建设、法治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互联网+”法治教育、法治实践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进一步完善,为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程

(一)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重要内容、重点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省教育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融入学校教育,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指导高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理论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开设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学专业各门课程的有机融入,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选修课。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工程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将宪法、民法典、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年度规划。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探索建立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法治能力测评制度,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落实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推动各地每年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教师法治能力提升工程

(三)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支持有条件的省属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后备力量,鼓励高等院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学原理等相关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探索培育省级法治教育师资基地高校。深入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入职教师必修课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家庭·社会·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

(四)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推进法治课教学研究,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机制,支持法治课教师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公开课展示等活动。将优秀法治课教师纳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推动在我各类基金规划项目中设立法治教育研究专项建立优秀法学教师师资库,吸引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参与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五)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法治素养。鼓励各市(州)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全员法治教育培训,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相关培训不少于5课时。支持高校对辅导员开展定期法治培训。加强教师法治素养考察测评,将法治素养纳入教师准入、管理评价等环节考核内容。

四、法治课程建设工程

(六)增强法治课堂教学实效。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大宪法、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和课时占比。用好国家统编教材,充实完善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家庭·社会·法治》相关内容。鼓励单独设置法治课。深入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用好国家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创新,强化导入设计、问题探究等具体环节。落实法治教育教学标准,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探索课堂渗透法治教育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探索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探索建设融媒体法治公开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设立一批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基地。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

学校普法宣传工程

(七)高质量开展学生“学宪法⠼/span>讲宪法”系列活动。将学生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持续与教育部同步开展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宪法学习,了解宪法知识、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健全活动机制,全面提升省级赛事组织能力。将学讲宪法活动纳入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个人及指导教师、选派单位给予相应奖励。组织参加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常态化推进“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国家宪法日举行全体师生参加的升国旗仪式、上一节宪法教育课。

(八)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紧密结合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要求融入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学校规章制度,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能力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全依法预防和处置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机制,创新学生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同辈调解机制依法治理“校闹”。鼓励各地制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细则,准确实施教育惩戒,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支持学校在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等队伍建设中,优化人才结构,引进更多法律专业人才。

(九)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位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针对不同学段特点,支持学校按需建设普法资源,有效开展菜单式普法,上好“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落实“法律进学校”。建设一批中小学法治文化特色学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创建特色法治教育品牌,支持学校积极参与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建设校园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打造校园法治文化景观。鼓励学校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利用围墙、走廊、橱窗、电子屏、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立开设法学专业的省属高校对口开展普法帮扶、指导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

普法阵地建设工程

(十)建好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好用好现有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每个县(市、区)设立1个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将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体系,实现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鼓励推动数字化法治实践教育。加强省部共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布局建设若干个省、市、校共建的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支持高校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高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协同普法工程

一)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每所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探索实施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制度,指导学校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由教育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加的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鼓励法治副校长利用信息化手段,参与学校工作。推动将法治副校长培训纳入教师校长培训计划。推动学校选优配强法治辅导员,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法治班主任。进一步完善教育部门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探索建立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充分发挥作用。

二)统筹整合法治教育资源。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职能部门承担应尽的普法责任。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及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合作,深入推进“以案说法”,共同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重视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家校共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专门保护。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完善普法志愿者工作机制,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探索组建由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和高校法学院(系)师生等参与的教育普法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打造教育普法品牌。

、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继续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本校“八五”普法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及时解决问题。

(十四)强化保障支撑。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地方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十五)优化评估激励。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对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完善省属高校法治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学法治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法治工作常态化监测和系统化评估,把法治工作成效纳入省属高校绩效考核。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教师表彰奖励中重视推选法治课教师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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