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消费提示
时间:2023-06-02 08:52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减少校外培训消费侵权事件,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特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理性选择培训机构,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一、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师资是否合格”“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并可通过与其他家长或学生咨询、试听课程等方法,选定培训机构。不要听信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对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可通过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家长端“彩虹钥匙”APP,查询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签订规范服务合同

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请学生家长在支付培训费用时,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拒绝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拒绝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主动使用“彩虹钥匙”APP进行选课报名、缴费消课、退费投诉等,避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的情况,造成经济损失。

四、警惕机构虚假宣传

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建议家长和学生“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从业人员力量、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做决定。

五、采取正确维权方式

消费者缴纳培训费后,一定要向培训机构索要培训合同、缴费凭证以及商家的相关宣传资料,发票上要加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印章,合同和凭证在培训期内要妥善保管。在产生退费等纠纷时,请家长朋友首先根据合同内容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教育部门、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等主管部门进行申诉,由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者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则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郑重提醒广大校外培训经营者:各类校外培训应依法诚信经营,不得以诱导、欺骗等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要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主动推荐消费者使用“彩虹钥匙”APP缴纳培训费,不得故意拖延退费或设置不合理扣费项目等,要积极妥善处理与消费者发生的消费纠纷。

同时,请广大学生家长“擦亮眼睛”,提高消费权利意识、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对违规培训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站点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21  雅安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
主办:雅安市教育局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4楼B座 办公电话:0835—2220212 传真:0835—2220212
蜀ICP备1901764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85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