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7-29 16:04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雅市教函〔2019〕171号

 

尊敬的杨玉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书法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第2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书法教育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提的很好,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雅安教育质量整体提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书法是中华文明灿烂辉煌的重要象征,在世界文字史上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在学校教育中开设书法课,会使中华民族认同感深深扎根于学生心中,能从小培养孩子们热爱中国文化、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书法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规划安排。近几年来,市教育局与市政协书画院、市书协、市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推进我市中小学书法教育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书法教育课程教学。我们始终坚持“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人文素质”的总体教学目标,从2012年秋季起,在中小学全面分层次开设书法教育课,分小学1-2年级、3-6年级、初中和高中四个学段进行分层教学,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学段的教学重点、课程设置等,切实推进该项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高中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所需课时由学校在语文、美术等课程的课中统筹安排,并给予相应学分,切实保障了书法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防止了将书法课变为语文课“附庸”的现象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引进、培养专业书法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满足书法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为开展书法教育提供师资保障。根据我市实际,义务教育阶段的写字、书法教学以语文、美术教师为主承担,同时根据教学需要,选拔有一定书法基础的其他学科教师,通过培训后担任书法教学工作或兼职承担书法教学辅导工作。同时加强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练,努力提高教师的书写技能和书法欣赏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要求各级教研部门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安排教研人员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对学生的书法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记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加强对书法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将书法教育教学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教育督导部门把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的教育督导内容,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

虽然学校在开展书法教育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中小学书法的教育目标还有差距。您提案提出的问题客观地反映了当前中小学书法教育面临的问题,比如说师资队伍严重不足、培训方式和手段规范性不高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书法教育工作,让学生乐学好学,让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一是坚持分类指导,细化工作措施。规范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四川省地方教材,按照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人文素质的目标要求,分学段、分步骤抓好工作落实。第一学段(小学1-2年级),着重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重汉字间架结构,使学生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努力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写字姿势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第二学段(小学3-6年级):培养学生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第三学段(初中1-3年级):能用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第四学段(高中阶段):做到运笔自如、书写正确、布局合理,并尝试脱离字帖自行创作;做到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二是坚持示范引领,强化教育培训。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一方面通过选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翰墨薪传”书法教师培训、教师专业进修和学习考察等,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开拓书法教师的工作视野,强化交流学习,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技能和水平,为开展书法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示范带动书法教育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聘请当地书法家协会等专业团体、艺术院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五老”志愿者的书法专业人员到中小学兼职或开展讲座、培训,指导学生的书法学习,让优秀的书法大家感染学习、熏陶学生、引领学生,让广大青年真正关注书法、热爱书法,让书法教育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同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省中小学生“墨香书法”展示活动,并分学段组织开展书法展示及比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年举办一次“校园书法艺术节”,开展笔会、展览、比赛等活动,着力培养师生的书法兴趣,激励师生爱看、爱写、爱书法!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发动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内设计建设书法长廊,开辟书法作品展示区,选用历代最典范的碑刻、法帖和当地有名的书法家作品刻碑上墙,并将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作品作为校园文件建设的重要元素。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书法教室,成立学生业余书法社团,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鼓励和宣传,通过活动激励广大师生学习并热爱书法,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在培养学生专心、细心、耐心等品质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模仿力、领悟力、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力争使书法教育成为我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新特色和新亮点,提升学生艺术修养营造古雅的书法环境和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雅安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税世春,联系电话:2220204)

站点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21  雅安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
主办:雅安市教育局 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4楼B座 办公电话:0835—2220212 传真:0835—2220212
蜀ICP备1901764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85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