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8-01-08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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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等代表:

你们好!

你们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对基层民办幼儿园帮扶的建议》(第65号建议)收悉,议案对我市目前乡镇民办幼儿园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阐述,同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就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群众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而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广大幼儿入园的需要,民办幼儿园应运而生,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以加快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多种形式扩大资源供给,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逐步形成了以公办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和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公办、民办幼儿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1.建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机制。从2011年起,在中央财政对地方给予奖励性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专项资金”,参照中央奖补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并按照“以奖代补,激励约束”的原则,对扶持普惠性、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工作搞得较好的市(州)、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市财政设立市级“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专项资金”,此项资金在“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中统筹安排,重点对扶持普惠性、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工作搞得较好的县(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各县(区)应结合本地实际设立本级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我市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逐步把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并对办园质量较高的民办园及镇、村幼儿园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助。

2.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一是加强教师在职培训,把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列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二是加强公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力度,采取结对帮扶、送教下乡、集中培训的形式,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三是开展好公、民办幼儿园课程教材培训;四是将师德教育与人文素养提升纳入教师职业教育体系,利用幼儿园和社会各种文化资源,组织开展人文素养提升的实践活动。

3.规范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按照国家政策,在事业单位全面实现“公开招聘,凡进必考”的进人政策,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可积极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取得教师编制。目前国家、省没有出台关于定向招聘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相关政策。

4.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 。从2012年起,雅安市教育局于每年上半年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从办园条件、常规管理、安全卫生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一是开展复核审验,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复核审验,对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督促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二是开展清理整顿,由县(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发改、民政、公安、卫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安检、综治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目前存在未经许可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彻底排查,督促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民办教育机构,由县(区)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开展媒体公示,县(区)教育局根据复核审验和清理整顿的情况,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公示,即在每年的七、八月将取得办学许可证、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在县(区)教育网站、县(区)电视台滚动播出进行公示。

最后,感谢您对雅安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建国,联系电话:13881600879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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