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雅安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雅安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雅市教办〔2017〕154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机关各科(室):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雅市安委〔2017〕14号)精神,市教育局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2017年雅安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6日
2017年雅安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7月20日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雅市安委〔2017〕14号)精神,根据《雅安市学校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市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以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学校自查与教育局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追责相结合,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问题,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避免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降低涉生安全事故,着力实现省厅提出的“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和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安全工作总目标,全力确保我市学校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基础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学校(幼儿园)、职业院校。
(一)学校开展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履职情况,学校(幼儿园)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平安校园”标准化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学校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等。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6.安全教育培训及基础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工作经费保障使用情况等。
(二)教育部门开展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近期3次省委常委会议以及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等情况。
2.扎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办发电〔2017〕18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7〕43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情况;研究制定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信息传递预警机制,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情况等。
3.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内容、明确要求、全面部署落实情况;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情况;督促学校自查自改,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情况;全面严格开展安全检查情况等。
4.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夏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各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同时检查学校反恐防暴、“三防”建设、食品安全、交通(校车)安全、防溺水、防震减灾等其他各类重点安全工作情况。
5.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巡查、年度考核、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学校人员密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等。
6.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雅安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雅市安委〔2017〕9号)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实施工作情况等。
三、步骤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2月,集中半年时间开展安全大检查,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7月下旬到8月中旬)
1.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县(区)教育局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部门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学校全面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学校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学校内部公布,并按照要求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8月中旬到9月底)
1.各县(区)教育局在学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学校开展全覆盖对表检查。
2.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个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各县(区)教育局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10月初到11月初)
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多种有效的检查方式,深入学校开展重点督查检查。
(四)跟踪整治,深化检查(11月初到12月底)
1.各县(区)教育局开展对大检查工作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对县(区)跟踪复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整改到位。
2.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抓住重点难点,盯住前三个阶段检查反映出的安全工作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开展指向明确的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确保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严格督导,确保实效(9月到12月)
市教育局将结合下半年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和内容,集中开展四次全面的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安全大检查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市教育局将把安全大检查工作纳入市对县(区)教育局和市属院校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逗硬考核,对安全大检查中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督检查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及时总结。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12月15日前报送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联系电话:2233991;邮箱:ysjanban@163.com)。
附件:1.雅安市教育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雅安市教育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 敏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姜建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瑞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英 党委委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赖永康 党委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成 员:张守萍 办公室主任
李冀平 计划基建财务科科长
赖树兵 人事师培科科长
罗翔键 基础教育科科长
杨德福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王童清 监察室主任
吕瑞川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王建国 政策法规科科长
沈文忠 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科,负责安全大检查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