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提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01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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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学校)、驻雅中专校、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201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社会评价的工作要求,现对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单位(学校)要通过职工会、校务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方案》,做到人人知晓、积极参与。要加强氛围营造,在办公楼、教学楼通道等显眼处,制作一张社会评价标识牌,标明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热线电话号码(028-12340)和对接听该电话应持的态度提示,使干部职工和群众熟记于心。要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文艺演出等方式,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社会评价工作,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自觉维护家乡的良好形象。各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和沟通,通过“小手牵大手”宣传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

二、深化专项整治

各县(区)、各单位(学校)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解决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化“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和查处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推动整改落实

各县(区)、各单位(学校)要对本地、本单位政风行风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完善信访台账,加大对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工作。要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单位(学校)要把党风廉政社会评价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民生工程、选人用人、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落地落实,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为提升雅安市党风廉政满意度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县(区)、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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