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将通过互联网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
参与调查者可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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