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职能简介............................................3
(二)2019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一)机关运行经费..........................................11
(二)政府采购情况..........................................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2
十一、名词解释..............................................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雅安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规划的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
3、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综合管理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管理教育收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6、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制订的各级各类课标和教学计划,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统筹协调各类教育的关系。
7、拟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考试工作,管理高中阶段学籍和核发证书的工作。
8、负责普教系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承办雅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0、管理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考察、审批、任免所属科(局)级干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选配县(处)级干部。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舆论监督。
11、根据权限审批教育机构的设立、更名和撤销,负责教育督导评估,承办教师资格认定和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事项。
12、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和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建设川西教育中心”目标,统筹实施好教育八大工程2019年项目,推动雅安教育质量更优、品牌更响、服务更全、队伍更强、合作更广,全力打造“学在雅安”品牌,推动雅安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教育服务雅安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力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着力办好特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建设。
2.培育优质品牌资源。立足于办好优质公办教育,发挥省级示范学校辐射带动作用,继续深化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省级示范创建,高标准提升学校内涵品质和办学水平。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整体扩大全市优质特色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全力保障教师待遇,加强师德师风的监管,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认真做好百名校长领导力提升、高中教师微师培、名师名校长工作坊等培训项目和暑期全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中、高级职称评审和正高级教师的评审推荐工作。
4.提升教育科研技术水平。实施新高考改革,开展对高中学校的专项视导,“一校一策”指导高中学校谋划改革策略,确立改革路径,抓紧完善条件,做好改革充分准备。
5.做好教育民生工程。全面完成2019年雅安市教育扶贫工作任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化教育经费管理。
6.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和查处中小学乱收费乱补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定期排查影响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做好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纳入雅安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教育局机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雅安中学、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市教育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次公开内容和数据包含以上7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市教育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7695.1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1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等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教育局2019年收入预算7695.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5.45万元,占4.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89.59万元,占77.8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380.13万元,占17.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教育局2019年支出预算769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79万元,占80.15%;项目支出1417.38万元,占18.42%;上缴上级支出110万元,占1.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5.0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128.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89.5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25.4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383.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89.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463.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063.75万元,占6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10万元,占16.38%;卫生健康支出435.39万元,占7.27%;住房保障支出509.36万元,占8.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12.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8.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3209.11万元,主要用于:雅安中学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58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5.13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35.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6.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1.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61.30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2.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09.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76.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
雅安中学及电大雅安分校2019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 20余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2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主要用于业务交流等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督导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各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教育局下属教育局机关及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7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27万元,降低3.14%。
四川省雅安中学、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广播电视大学雅安分校、市教育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5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39.3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学仪器及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教育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各直属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直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中教育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局机关列支助学贷款贴息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反映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局机关直属单位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 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7.基本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机关及直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汇总数)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汇总数)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汇总数)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汇总数)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汇总数)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数)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汇总数)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汇总数)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汇总数)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汇总数)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汇总数)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汇总数)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