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
雅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
雅市教办〔2017〕164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院校,驻雅中专校:
为切实履行教育系统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保护,扎实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实现校园环境生态治理,创建优美的育人环境,根据《关于继续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相关工作的通知》(雅环督办发8号)要求,结合《2017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雅城乡治办〔2017)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学校全面深入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好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愿景目标和我市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战略定位,按照2017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提升和常态管理的总体思路,结合全市教育系统2017年工作要点“以优化环境为着力方向,为教育加快发展营造和谐氛围”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校园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集中治理和常态管理“两手抓”,进一步消除学校环境卫生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校园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学校灾后重建教书育人环境整体提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绿色环保、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指导思想
切实强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整体工作要求上来,不松懈、不松劲,不受外部影响,持续发力,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营造良好氛围,全力打赢“三大战役”,确保全市教育系统顺利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秋季开学校园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从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各学校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坚持集中治理、重点突破,着力解决校园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9月4日。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动员部署。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师生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集中治理阶段:9月5日—9月25日。突出重点,围绕难点,整合力量,攻坚破难,集中组织开展校园环境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种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要对由于学校用水、用气、餐厨垃圾处理、厕所、实验室废液等可能污染周边环境等各种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建立台账,严格整改。通过彻底治理校园“三乱”现象和“五乱”陋习,规范学校门面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建设,配齐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巩固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表(附后)报市教育局。
(二)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环保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广泛利用主题班队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板墙板、宣传栏、LED显示屏、标语横幅、宣传单、手机短信、微博微信、校园网等各种形式,依托小手牵大手、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载体,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进一步树立环保意识,提高文明素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校园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推进学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大力推进示范校园创建
按照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创建等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申报、大力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校园、文明卫生示范校园、环境友好型学校等。已获命名的示范学校要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加强后续管理,巩固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复查评定,继续保持命名称号,起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认真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2017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全市环境治理深化提升和常态管理的总体思路,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实施校园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治理、保洁、垃圾分类处理等攻坚行动,继续深化环境质量、承载能力、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四大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专门成立了“雅安市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履行教育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构建“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全体总动员的工作格局。
(二)抓住重点难点,突破工作瓶颈。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全面认真梳理校园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充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攻坚克难,力争破解一批难点焦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突破。
(三)严格督查考核,确保收到成效。各学校要切实加大校园环境综合治理自查自纠力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对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督促学校整改校园环境、卫生等问题。市教育局将把校园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将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