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4-11-07 16:2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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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课外读物准入、推荐、审核、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能职责,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四个一”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学校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常态化开展阅读活动,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提升硬件条件。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要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优化现有馆藏图书资源,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使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交流中心”。

2.提升图书品质。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确保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阅读需求。重视学生阅读素养和学习能力的培育与提升,加强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课程建设。

   (二)强化源头治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3.建立准入制度。各县(区)要建立校园课外读物准入机制,切实履行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管职责。各中小学校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凡进必审、凡用必审”,成立书目推荐专家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工作。

4.规范荐书管理。要认真落实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选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课外读物进校园、进图书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活动等销售课外读物。

5.规范捐赠流程。学校不得随意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课外读物捐赠。如确有需要接受捐赠的,捐赠目录需经县(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实施,严防问题读物流入校园。

(三)细化工作管理,健全工作制度

6.健全“四个一”工作制度。坚持常态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各县(区)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市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会,至少开展1次课外读物大排查大清理,至少开展1次学校图书管理员全覆盖培训,至少印发1份课外读物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引导学校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进校园读物管理。

7.建立自查机制。按照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专项清理。以学校、年级、班级等为单位,有效探索进校园课外读物自查机制,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一经发现问题读物要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督导问责机制

8.畅通监督渠道。各县(区)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对违规推荐、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9.建立问责机制。市教育局把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情况纳入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和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各县(区)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考核,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不力产生重大舆情问题的县(区)、学校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10.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区)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坚持“一把手”工程,明确和落实局长、校长和图书室管理员工作责任,坚决守住读物管理底线。

11.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严防问题读物渗透校园,并纳入到校园管理、专项督导和监测通报。

(六)强化宣传引导

12.加强工作引导。各县(区)要发挥市、县、校三级图书馆馆藏书籍的效益,以活动为载体,依托家长学校等载体,引导家长从正规渠道购买教育部推荐目录内的课外读物。要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13.加强阅读工作。要鼓励学校积极参与爱国主义读书活动、春日阳光阅读等系列读书活动,通过设立读书节、读书角,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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